節電設備汰換補助,提昇能源使用效率

為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推動的「夏月‧節電中」縣市競賽活動及鼓勵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機關、學校、商業及服務業與家庭積極參與、宣導與推動相關的節電措施,另針對本市商業及服務業提供補助獎勵措施,期待塑造全電智慧城氛圍,引領民達成低碳城市之節能減碳目標。

近年我國受氣候變遷的影響,夏季高溫屢破紀錄,也讓全國總用電量屢創新高,然而臺服務業(105)1-7的用電量(12.59億度)1041-7(13.01億度)相較節電率達3.28%;臺屬於一個文化旅遊的觀光城市每年皆有13百多萬人次來此進行城市旅遊,但整體服務業用電仍能呈現負成長,顯示臺市民已將節能減碳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落實「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的節電原則,兼顧生活品質及經濟發展。

本局近期已完成「臺南市商業及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計畫」,特針對節電績優之商業及服務業者編列專款新台幣200萬元,以提供實質上節能工程費用補助,並促成業者加速節電設施之汰換作業。補助項目以汰換耗能設備為主,包括照明、空調、綠能設備及能源管理系統,補助金額每單位以新台幣20萬元為上限,業者亦須自行提撥工程金額80%()以上作為節能改善費用,預計補助至少10家商業及服務業者。

本計畫申請日期自公告即日起至補助款用罄為止,各商業及服務業須提送補助計畫申請書件與相關資料,具體說明預計汰換的節能設備、工程規劃、實際做法,若換裝之節能設備具有「節能標章」或「節能效率分及標示第1級至第2級」認證之產品優先補助;相關申請書件請逕寄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能源科,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5年臺南市商業及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計畫」字樣,未於申請期限內送件者概不受理。相關資訊可直接電洽本局能源科邱先生。由於機會難得,請各位業者把握時機參與本補助經費之申請。


經發局呼籲,節能減碳其實很簡單,不常使用公共區域的燈可以隔盞亮、傳統T8改為LED燈具可節省50%用電量,24小時都必須開啟的消防用指示改為LED燈、選擇高效率的空調設備等,都可以有效節約整體用電。在管理方面隨手關燈及電器未使用時關閉開關、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減少開冷氣、冷氣空調設定26-28℃,藉由日常生活中的節能小撇步,就能達到省荷包和減少碳排放量效益。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2016-09-05 16:40 1620 台南節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