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商圈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自104831日公布「臺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除須符合能源管理法所規範「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及「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度」之三項節約能源規定外,另規範四項節電措施包括「室內外燈光減量」、「白天善用自然採光,照明燈具汰換為節能燈具」、「騎樓及招牌燈夏月晚上延後開燈」及「招牌深夜熄燈」,104年度已有900家服務業者共同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並張貼「響應自願性節能標章」成為本市「自願性節電商家」。



       今(105)年節電工作由機關帶頭做起,與服務業合作推動「臺南節電城」,其目的希望帶動市民對節電有感。因此,今年持續推動「服務業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號召本市商圈共同響應,而本市共有20個商圈,期望藉由商圈發展協會,引領商圈店家共同響應成為「臺南市自願性節電商家」,進而帶動全民改變節約能源之用電習慣。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進呈局長表示,商圈是地方的精華地段,也是是居民生活的中心,節電推動工作除中央與地方政府積極帶頭推動外,更需要市民共同努力,期望透過地方商圈力量帶動民眾參與響應節約能源行動引導市民改變用電習慣,落實節約能源措施,改變用電行為及觀念,加強全民節電意識,希望市民與市府一起努力共同落實節電措施,共創永續能源與經濟發展雙贏局面。


       本次響應商圈包括:安平魅力商圈發展協會、孔廟商圈產業促進會、中正銀座商圈發展協會、國華友愛新商圈發展協會、麻豆商圈發展協會、新化大目降商圈協進會、新營魅力商圈產業觀光促進會、白河區關嶺社區發展協會、東山休閒商務產業協會、成大商圈發展協會、善化商圈發展協會、玉井商圈發展協會、三星世界觀光商圈發展、下營商圈文化觀光促進會及佳里商圈發展協會等15個商圈共同回響,引領節電新風潮,促使本市持續朝向低碳生活邁進。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


2016-11-28 14:24 1789 台南節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