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商圈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自104年8月31日公布「臺南市服務業者響應自願性節電獎勵辦法」,除須符合能源管理法所規範「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及「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度」之三項節約能源規定外,另規範四項節電措施包括「室內外燈光減量」、「白天善用自然採光,照明燈具汰換為節能燈具」、「騎樓及招牌燈夏月晚上延後開燈」及「招牌深夜熄燈」,104年度已有900家服務業者共同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並張貼「響應自願性節能標章」成為本市「自願性節電商家」。
今(105)年節電工作由機關帶頭做起,與服務業合作推動「臺南節電城」,其目的希望帶動市民對節電有感。因此,今年持續推動「服務業響應自願性節電措施」號召本市商圈共同響應,而本市共有20個商圈,期望藉由商圈發展協會,引領商圈店家共同響應成為「臺南市自願性節電商家」,進而帶動全民改變節約能源之用電習慣。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方進呈局長表示,商圈是地方的精華地段,也是是居民生活的中心,節電推動工作除中央與地方政府積極帶頭推動外,更需要市民共同努力,期望透過地方商圈力量帶動民眾參與響應節約能源行動,引導市民改變用電習慣,落實節約能源措施,改變用電行為及觀念,加強全民節電意識,希望市民與市府一起努力共同落實節電措施,共創永續能源與經濟發展雙贏局面。
本次響應商圈包括:安平魅力商圈發展協會、孔廟商圈產業促進會、中正銀座商圈發展協會、國華友愛新商圈發展協會、麻豆商圈發展協會、新化大目降商圈協進會、新營魅力商圈產業觀光促進會、白河區關嶺社區發展協會、東山休閒商務產業協會、成大商圈發展協會、善化商圈發展協會、玉井商圈發展協會、三星世界觀光商圈發展、下營商圈文化觀光促進會及佳里商圈發展協會等15個商圈共同回響,引領節電新風潮,促使本市持續朝向低碳生活邁進。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