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民生用電戶不受影響

經濟部於111129日召開111年度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主要為了因應太陽光電大幅增加後,抵銷白天的用電需求,使電力需求從白天移至晚上,因此決議2023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決議自202311日起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以提供正確尖峰時段的價格訊號而抑低用電,如三段式舊尖峰時間帶「10時至12時、13時至17時」,調整為新尖峰時間帶「16時至22時」;新時間帶跟之前舊制的尖離峰供電時數是一樣的,主要為時間區段挪移,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有助於供電穩定。

同時,依「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每年檢討調整,審議委員決議自2023年起逐年調整再生能源的轉供優惠折數,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的平均費率(未稅)分別為0.0394/度、0.0759/度、0.1743/度、0.3240/度,該等費率適用期間為202311日至1231日。

此次的新制度僅25萬的時間電價用戶受影響,未參與時間電價的民生用戶1400萬戶不受影響。如針對新尖離峰時間電價有任何疑問可逕洽各區營業處時間電價窗口、台電客服專線1911,或參考台灣電力公司網站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238

2023-02-17 08:59 472 台南節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