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類指定能源用戶節約能源訪視家數最新消息

2015/07/30

臺南市政府為配合經濟部能源局「智慧節電計畫」,以103年總用電量為基準,並以節電率2%為目標,共需節電1.29億度,其中服務業部門為0.5億度佔37%,為期使轄內服務業配合本次節電目標,並推動全民節電氛圍,將積極輔導及訪視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粧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銀行業、證券商、郵局、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餐館、服飾品零售店、美容美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店等20類指定能源用戶。

依據調查統計本市20類指定能源用戶營業場所約28,300多家以上,為能有效提昇臺南市內服務業部門用電大戶之節能措施推動狀況,截至目前本府已辦理7場次「智慧節電計畫」服務業宣導說明會;另為加強服務業部門的節電效益,本府於6月成立節能稽查小組,將針對查核重點包括「1. 冷氣不外洩、2. 禁用白熾燈泡、3. 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等節約能源規定相關措施,稽查本市轄內20類「服務業部門」之營業場所,截至目前市府節能團隊已訪視171家以上營業場所,預計於9月底前完成訪視服務業目標量為1400家(約佔5%),對於限期未改善業者將依據能源法第8條及23條處以罰鍰兩萬元至十萬元,藉以促使服務業配合節電政策,共同為「節能減碳救地球」盡一份心力。

2015-09-16 16:10 1855 台南節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