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創意降溫隔熱暨節能方案補助計畫

一、本案申請補助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或至經費用罄為止。(收件順序以郵戳日期時間或現場收件日期時間順序為準。)

二、本案補助對象:

   1.本市轄內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

   2.本市轄管之各里集會所、里(社區)活動中心等公共區域。

   3.於本市依法登記設有管理委員會之社區、集合式住宅等大樓公共區域。

   4.一般用戶:居住於本市轄內自用之非營業用電戶。

   5.於本市依法登記之商圈店家及用電契約容量或營業用電戶之服務業者。

三、本案補助品項為:智慧用電管理系統、隔熱漆、隔熱磚、隔熱膜、空氣門及冷氣機清洗。

四、本案補助總經費新臺幣120萬元,「冷氣機清洗」總補助台數以800台為限。

五、申請程序及應具備文件:(詳補助作業要點及各申請項目之範例)

1.本補助辦法申請分二階段,需經第一階段書面文件申請(112年6月30日前提送),審核同意後方可進行第二階段施工,受補助者需於接獲本局公文函通知核定補助後,應依申請書提報項目進行施工,並於通知日(公文日期)次日起1個月內提送完工驗收資料,未提出者不予補助。

2.申請單位(人)如僅申請冷氣機清洗,則無須分兩階段申請,將所需檢附申請及完工文件等資料備齊(附件一~三、七、十~十四),於112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補助;申請審查確認無誤後將核發核定公文,約2個月由執行單位撥款。

第一階段:

申請送件:申請單位(人)須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30日前,郵寄或親送書面申請表(附件一~附件七)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能源科」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註明臺南市創意降溫隔熱暨節能方案補助 收,以郵戳日期時間或現場收件日期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後續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核,確認是否獲得申請資格。

補助順序:以機關收件戳章日期為優先順序,應備文件不齊全者,本局將通知申請單位(人),接獲通知次日起 7 日內補正。若申請單位(人)屆期未補正或文件仍不齊全者將逕予退件,退件後申請單位(人)應重新向本局提出申請。


第二階段:

​申請單位(人)於接獲本局公文函通知核定補助後,應依申請書提報項目進行施工,並於通知日(公文日期)次日起1個月內提送完工驗收資料(附件八~附件十四),未提出者不予補助。相關文件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能源科」(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註明臺南市創意降溫隔熱暨節能方案補助 收。


若有任何補助作業事宜,逕洽執行單位: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諮詢專線0905-748-208或Line ID:0905748208(諮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及臺南節電城網站(https://www.tainan-saving.com/)查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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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0:49 950 台南節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