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商圈共推節電提案計畫

壹、 計畫目的 

為創造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和決策機會,藉由過程可增加民眾公共事務參與動機,逐步由下而上強化民主素養與公民意識,將邀請臺南市轄內服務業代表及商圈組織為主,針對商圈未來節電藍圖與創意節電為主軸辦理提案工作坊,評選出本市最佳之商圈節電措施規劃,並提供執行經費 10 萬元整,透過公民參與交換資訊及溝通意見,盼帶動一般民眾共同響應節電行動,以擴散節電效益。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二) 執行單位: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參、 提案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 止。 

肆、 參與對象 

本市轄內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或臺南市商圈輔導辦法核定商圈範圍之商圈組織。每單位以 1 份提案計畫書為限,不可重複申請或分成多組提案。 

伍、執行經費 

本計畫提供 1 案執行經費新臺幣 10 萬元整,限用於提案計畫內所提及項目,並採實報實銷。 

陸、提案內容 

提案內容需針對該商圈組織與節電有相關作為之執行項目,並具有節電效益或示範推廣意義,以下列舉相關執行內容,其餘未提及之項目以本局認定為準。 

一、節電藍圖改造:於商圈公共空間或設施進行設備改造或設置(如汰換節能設備、加裝隔熱設備等)。 

二、節電措施或活動:辦理節電相關之活動(如路跑、節電劇場、創意市集等),邀集民眾共同響應節電行為。 

三、其他節電創意發想 

柒、 評選機制

本計畫之評選機制分為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網路票選」,評分標準說明如下:

評選機制

說明

書面審查

由本局委員及邀請節電專家學者等府外委員組成評審團,針對提案單位提供之書面文件進行初步審查,並依照得分數選出前三案進行網路票選。

評分項目:

1.節電效益(30%)

2.可行性(20%)

3.創意度(20%)

4.經費運用(10%)

網路票選

於臺南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辦理公開投票活動,票數最高者為最終產出1案獲得執行經費。

 

捌、計畫期程

項目

預計辦理時間

公民參與說明會

112529

提案工作坊

11267

提案計畫書收件截止日

112630日止

提案書面審查及公告入選名單

1127

網路投票

112731日止

提送成果報告

112831日止

驗收成果

1129

 

玖、申請方式

欲申請單位備齊,後續由本局進行初步書面審核,審查結果由本局函文通知及於臺南節電城網站告入選名單。

壹拾、  成果驗收

經由臺南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辦理公開投票活動,總票數最高者為最終產出1案獲得執行經費。網路投票總票數最高者,須於接獲本局提案計畫核准通知函文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計畫執行內容,並提送成果報告書(如附件三),必要時本局將派員實地驗收,驗收通過即撥付執行經費。


壹拾壹、 撥款方式

經驗收提案執行成果無誤後,執行經費以電匯轉帳方式匯入提案單位提供之帳戶(匯費內扣)


壹拾貳、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提案計畫,本局保有提案辦法修改、變更及暫停或終止提案之權利。
二、本計畫申請表格、其規定應填列事項及檢附文件,均為補助申請要件之一,申請單位應切實遵守;如經查得申請者有違反本計畫規定事項或有虛偽買賣、偽造不實資料,由申請單位負擔所有法律責任,本局得撤銷補助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並終止其參加本計畫資格。
三、提案單位提供之申請文件,須配合本局辦理成果報告,且不論補助與否概不退還。
四、提案內容相關文件及成果,及其所可能獲得之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本局所有,本局保有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智慧財產相關法令上智慧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或 授權第三人使用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 均不另予通知及給予額外報酬。
五、若提案內容屬節電改造(如設備汰換或購置設備等),申請項目不得同時申請其他機關當年度補助,違者撤銷資格。另執行經費不得用於網站建置、電腦、照相機、攝錄影音機、網路(通訊)設備、音響等。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參與本提案即視同已同意上述條款。

2023-06-09 15:28 320 台南節電城